(网经社讯)近日,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接到用户投诉猫眼平台存在霸王条款、退款问题、售后服务等问题(详见网经社专题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mytszt/)。
【本文摘要】

9月20日,山东省的刘女士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猫眼订单此前同一场次退过一次票,再次购票时下单页面没有醒目弹窗、加粗提示:同一观演人本场仅1次退票资格,退票后再次购票无法退票。下单完成后,仅在小字票务须知内藏该限制条款,平台未尽显著提示义务,单方面限制消费者退票权利,属于不合理格式条款。演唱会门票目前属于一开,预售未出票未使用,距离演唱会开始还有21天,并不影响二次出售,现因为与个人行程突发冲突,申请对本次订单办理退票,希望尽快处理。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:要求平台办理退票。

接到用户投诉后,“电诉宝”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该投诉移交猫眼平台有关人员督办处理,截至发稿平台暂未回应。

网经社企业库(COP.100EC.CN)显示,“猫眼”属于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5年11月12日,法定代表人为王华,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。猫眼娱乐自称是中国提供创新互联网赋能娱乐服务的领先平台,提供在线娱乐票务服务、娱乐内容服务、娱乐电商服务、广告服务及其他。

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显示,2026年至今,“电诉宝”受理投诉中涉及的数字生活领域在线票务用户有效投诉显示(依据投诉量排行),“猫眼电影”排名第1位,最新评级为“不建议下单”。其他被投诉的类似平台依次是:大麦网、票牛网、淘票票、摩天轮票务、秀动。

此外,“电诉宝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,2026年上半年“猫眼”还疑似存在退款问题、霸王条款、售后服务、其他等。

【案例一】用户投诉“美团猫眼”电影开场前1分钟仍可购票 涉嫌虚假宣传
9月16日,广东省的邓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投诉对象: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:涉嫌虚假宣传。美团平台公示规则说明,影院应当在电影开场前5-15分钟关闭线上售票。但该平台合作的影院场次,距离影片正式开场仅剩1分钟,线上购票通道仍然开放,可以正常下单购买该场次电影票。平台对外公示的售票关闭规则与实际系统运行情况不一致,属于误导消费者。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购即将开场的场次,购买后出现无法正常观影,同时该类临近开场场次设置不退不改,会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。本人因此产生实际损失。
投诉诉求:1.要求平台整改线上售票系统,严格执行公示的开场前5-15分钟关闭售票机制;2.针对本次购票造成的损失,全额退还本次电影票款项;3.请监管部门核查该平台虚假宣传问题,督促平台加强对入驻影院售票配置的监管,避免其他消费者遭遇同类问题。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:要求平台整改并全额退款。
【案例二】用户投诉“猫眼·鹅票票”重复购票 退票被收20%手续费
9月13日,四川省的宋女士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9月12日在猫眼旗下鹅票票购买薛之谦演唱会门票,朋友也买到了,属于重复购票,第一时间联系退票,要收取百分之20手续费,演唱会是实名制,我一个人不可能在同一场演唱会有两个座位,这个手续费不合理。联系客服两个平台的客服一直踢皮球,甚至鹅票票客服还拉黑我,态度十分恶劣,猫眼客服一直喊我找鹅票票客服,说和他们没关系,太恶心人了。大麦都有提醒重复购票了,他们没有,还一直推脱责任。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:要求平台免除不合理手续费并办理退票。
【案例三】用户投诉“猫眼”购票时未提示不可退 付款后被告知无法退票
9月7日,广东省的丘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于2026年9月6日晚21点56分购买该票,购票过程中没有提醒不能退,显示有条件退,完成付款后因时间有冲突,22点后工作人员已下班,所以联系不上工作人员。9月7日在人工客服9-22点第一时间联系沟通,但最终不能退,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并被告知9月2日后不接受任何退票。请问9月6日购买时已超出被告知的时间并没有任何提醒,如此霸王条款不接受任何商量余地怎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?等于是一旦付款就不能退了?高铁飞机还能处理呢,所以投诉该公司明知不可退情况下还展示有条件退误导,无法保障消费者。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:要求平台办理退票。
【案例四】用户投诉“猫眼”未出票自动退款扣除30%高额手续费
9月4日,河南省的张女士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于2026年9月4日上午10时通过微信支付购买10.3日洛阳市张韶涵演唱会门票,在当日下午15时10分左右和平台客服讨论关于退款扣除手续费的情况,平台代我自动发起了退款并扣除30%高额的手续费,平台并未出票我想问凭什么扣除高额手续费,购物还有个7天无理由,又没对你们造成损失,你们这凭什么扣这么多手续费,抢票这么难,谁又有时间去细看条款,请相关部门领导帮忙反应此类问题,退款扣除手续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,平台自己定制的协议条款是否存在不平等约束,是否符合霸王条款。对消费者造成了单方的严重伤害。他们自己没有相关责任。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:要求平台全额退款。
【案例五】用户投诉“猫眼”同场次退过一次票后无法再次退票 格式条款引争议
8月19日,广东省的邓女士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于2026年8月19日通过美团app上的猫眼平台上购买了4张杨千嬅2026年10月31日汕头演唱会门票。因路程遥远和时间冲突原因无法前往观看,立即申请退款,被平台以“一个账号只能退款一次”拒绝。该条款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,但商家并未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,应属无效条款。且目前尚为门票销售时,我申请退款并未对演唱会门票的销售情况产生任何影响。商家以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六条、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拒绝退款,不符合法律规定,故请求依法处理。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:要求平台办理退款。
【小贴士】
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运行14余年来,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,影响1亿+网络消费用户,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、24h在线、自助维权、同步直达、实时处理、进度查询、评价体系、法律求助、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。

目前,平台“绿色通道”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,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,实时受理、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。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、透明、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,“电诉宝”公开版,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、热点投诉地区、投诉榜(依据投诉量排行)等模块,让投诉过程透明化,一手掌握信息动态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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